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3-10-20 11: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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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教人〔2023〕228号)文件精神,要求中小学校对拟聘用教职员工,包括教师、教育教学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严格执行准入查询,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同时,在学校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强化对学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的督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学校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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