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全体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并在30日内报街道办依法备案。
伊洛街道太学社区金太阳公寓东院业主大会经书面实名投票,已于2013年9月10日依法成立了业主委员会。2013年9月12日,我们已报偃师区伊洛街道办备案。至今伊洛街道办既不备案,也不回复。需要指出的是备案属于行政职责,不给备案涉嫌违法。
逾期不备案,我们将继续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并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根据(国发密函〔2005〕439号)的答复,这里的备案是一种告知而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
诉求:1.要求伊洛街道办依法备案;
2.伊洛街道办太学社区把扣押的公章还给金太阳东寓业主委员会。
偃师区金太阳公寓东院业主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3-09-22 16:30:01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针对该小区管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伊洛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1.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太学社区和辖区派出所对小区个别业主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治理力度。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进入小区进行民意调查,通过征求汇总业主意见,适时进行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或引进物业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治理,您所反映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