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号为豫AZ73C2 的黑色上海通用轿车于2023年2月3日,至少在11:50-12:37违规停放于政和路与通济街交叉口东南角行人红绿灯前,严重阻碍行人通行,存在阻碍通行车辆无法观察到行人的风险,可能造成行人受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且不符合“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该项要求,应该处以违章停车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要求您反馈时附上负责处理的交警的警号和罚单。如果缺少证据您可查看该路口监控,能清晰看到该车,不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接到诉求后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到达该位置进行巡查,未发现该违停车辆,工作人员已对周边其余违停车辆予以整治并开具违停告知单。近期我单位会进一步增派巡查人员,持续加大该路段巡逻治理力度,全力做好静态车辆违停治理工作,确保道路秩序安全畅通。感谢您对洛龙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您在接到诉求后对周边多少辆违停车辆开具了多少违停告知单,近期增派的约多少巡查人员?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2-07 14:07:57
网友您好:
由于城市违停车辆存在流动性大、动态性强等特点,部分驾驶员还存在“打游击”现象,信息采集员巡查采集违停信息只能步步为营、逐步推进,暂时无法做到一次性把所有违停车辆信息全部采集到位,我单位会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对违停车辆予以整治,还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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