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为什么限定在2022年9月20日之后交纳才能申领?2018年的购房合同,2021年交的契税,提示不能申领。同一批购房合同,之前没交的,这次都成功交税并领到了,我们提前交过的反而不能申领。这对积极纳税的人不公平。难道是鼓励大家不要积极纳税吗?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01-05 18:07:06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洛阳城市区范围(不含孟津区、偃师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且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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