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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有关违规停车新政问题

    我于9月23日下午5点半把车停在偃师区新星路商城植物园段路东道牙上(这个地方以前允许停车,平时一直停有好多车辆,近期划入违停区域,本人不知道),后在植物园锻炼身体,5点42分收到违停驶离信息,我立马前去移车,因为此时我距离车较远,等我赶到,交警已贴罚单,我看了看时间,是5点54分。我就在车边玩,这时候旁边有人说,你赶紧往北边去,交警正在贴罚单,你时间不到,让交警扯单。我就往北走到交警贴罚单处,阐明理由,可交警说是10分钟,不给扯单。这时候刚贴罚单的车主到了,在车主的请求下扯单。请问一下,洛阳市违停惠民政策是15分钟驶离免于处罚,到偃师区怎么变成10分钟?洛阳的惠民政策到偃师不管用了?请问下执法人员,执法怎么能随心所欲,我的超10分钟不能扯单,那个女司机超10分钟怎么能扯单?

    网友1192796 2022-09-26 评论4 浏览2212 编号 20220926132050402 [偃师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2-09-26 15:26:29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区交警大队严格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洛阳市城市区内违法停车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罚。如您有异议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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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主要是区别对待

    1+1 +1 回复

  • 真是好政策,鼓励违法堵路,法律法规底线可以随意突破,变成摆设。

    1+1 +1 回复

  • 违法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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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还说的振振有词。附近都是停车场。人行道也是道路。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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