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亚新集团开发的橄榄城三期与偃师区政府违背国家政策,抢先交房,不交开口费不交房,违规收取开口费用,拒不退还,此行为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打国家政策差边球这是政府应该做的事吗?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2-08-24 16:04:54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您的双气开口费缴纳日期为2021年2月,不符合《偃师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细则》第二条之规定“2021年3月1日之后对城镇居民收取的燃气、热力相关开口费、接入费等,由收费单位予以退还”的退还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