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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宁县实验一中违规开设重点班

    洛宁县实验一中违规开设重点班

    教育部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

    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学校,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洛宁县实验一中严重违犯国家规定,开设“清北班”。按学生成绩好坏分班,并在暑假集中一到三年级学生开新课。

    恳请有关部门依规严肃查处,限期改正。如不改正,将一直向上投诉。

    网友1235365 2022-08-18 评论0 浏览1982 编号 20220818235315917 [洛宁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2-08-19 16:13:51

网友您好:经了解,由于第一批暑期托管结束以后,部分家长仍有暑期托管服务需求,故洛宁县第一实验中学报请县教体局批准,在家长同意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200多人的家长会,进行沟通交流,安排2022年8月13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第二批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对象为七升八和八升九的部分有托管需求的学生,托管以学科知识复习、体艺特长培养为主要内容,不存在讲授新课现象,更没有开设重点班现象。因目前校园施工受场地限制,本期托管规模受限,不能满足所有家长和学生需求,请各位家长谅解。
如有其他诉求,可直接拨打县教体局基教股电话进行反馈,电话:66238855。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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