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宝龙都会龙园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标注,其设计依据为《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经查询,《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要求,高层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在满足国家规范日照分析前提下,较高建筑主朝向东西向距离,在24米≤较高建筑<60米时不得小于20米;在60米≤较高建筑<100米时不得小于25米。
洛阳宝龙都会龙园项目平行设置的1#-3住宅楼(53.05米)与1#-4住宅楼(53.05米)东西向之间距离仅18.49米,低于《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不得小于20米的要求;
5#住宅楼(53.45米)与6#老年日间照料中心(6.25米)东西向之间距离仅15.7米,低于《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不得小于20米的要求;
2#公寓楼(77.2米)与1#-4住宅楼(53.05米)东西向之间距离仅20米,低于《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不得小于25米的要求。
宝龙都会龙园项目规划未达到其制定依据《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最低要求,是如何通过贵单位审批的。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7-04 16:13:34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都会龙园项目总平面图建筑间距问题,我局核查了该项目总平面图,1#-3与1#4楼、5#楼与6#楼、2#楼与1#-4楼之间为并列布置关系,按照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建筑间距符合相关要求,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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