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领导您好,
本人投诉河科大一附院病理科+核医学科。
本人父亲查出甲状腺乳头癌,河科大做了全切手术。
手术后,大病理只写:肿瘤直径多大,淋巴几个转移。
肿瘤是否突破包膜,转移的淋巴结有多大,病理亚型,啥啥也不写。人家其它医院都会写的很详细!
而后期是否做碘131治疗(强辐射,有致第二癌症风险,尤其白血病),和大病理有直接关系,做碘131是一定要慎重的!
北京协和医院,张宗敏,教授说,碘131有很大副作用,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尤其白血病风险。
北医三院,甲状腺科白主任,说碘131有致喉癌风险。
而做不做碘131,主要是看切干净没,切干净了,不需要做,做了也白做!这一点极其重要!
正因为碘131的强大副作用,我们才希望大病理可以详细一些,供我们判断,而它大病理,啥也不写!就写了最最简单的!我去问北京专家,都根本没法准确判断。
问河科大,就说:必须做,没转移也得做!!!
问大概做几个疗程,大概一次服药剂量多少,啥也不知道!说得看大病理,已经拿着大病理给他看了,核医学科说:得研究大病理!(大病理上,一共就写了两句话,也不知道有啥可研究的,起码你给我说个大概,我能接受,我再做吧!!),
到现在,优甲乐停药一个月了,也不知道,碘131大概要做多少剂量。要做几次,问他啥,都是不知道!反正就得做,但是问具体的,就一句话:不知道!!!
完全对病人不负责任!!
大病理写的3岁小孩水平,极其简单,重点都不写!我想问别的医院专家,综合会诊下,人家都没法判断!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2-05-31 15:38:27
接到网友对河科大一附院的投诉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患者王**,男,61岁,于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4日在河科大一附院甲状腺外科住院。其病理诊断为:(右)甲状腺乳头状癌(直径2CM),另送(右残余,左侧)甲状腺组织,未见肿瘤,(右侧中央区)淋巴结见癌转移(3/6)。
该例报告遵照《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理诊断操作规范》,报告内容表述明确、规范,涵盖了肿瘤发病部位、肿瘤性质、肿瘤类型、肿瘤病灶大小及淋巴结转移情况。
关于淋巴结转移问题,参照WHO甲状腺癌TNM分期[1]并无要求报告淋巴结转移病灶大小。因此,该院病理报告内容具体为:淋巴结有无转移,若存在转移,转移的阳性淋巴结数目有多少,以分数形式书写体现,分子代表转移淋巴结数目,分母代表淋巴结总数。
参考书目:世界卫生组织肿瘤分类及诊断标准系列:内分泌器官肿瘤病理学和遗传学分册,第51页,甲状腺癌的TNM分期。
院方工作人员于6月6日上午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向其解释说明,经沟通后诉求人表示满意。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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