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结束了一个多月了,当初在微信上能缴费,然后这结束都一个多月了,当初都是预存的,今天点开热力公司的公众号,想去查询结余多少钱,结果还是显示未结算,难道是网上不更新数据了?暖气费一直都是糊糊涂涂的,家里说起来是按流量收费的,也没见个收费标准依据,缴费的时候宣布网上缴纳,查询的时候结果网上查不到,你们这样的不公开觉得不合适吧?希望尽快能查到答案,还有一点,说是结算费用要去公司办理,你们这缴费的时候为了尽快收到钱可以在微信缴纳,退费了让老百姓跑断腿,合适么?望政府部门能监管这一块,给大家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还有一点,2年了,供暖从未准时过,前年最长的延时1个多月,本人不需要电话回复,希望各位领导能在此贴回复,我提问的这些问题应该是很多人都需要了解的!!谢谢!!也辛苦各位领导能解答问题!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2-03-31 15:58:4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公司处于结算状态,针对分户计量用户,各直管小区将于4月15日开始在小区公布采暖期用热量及费用信息,我公司已通过洛阳网及洛阳新区热力分公司公众号多渠道发布。
洛阳市现行的暖气收费标准有两种,执行的是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一、按面积用热用户:
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18×面积系数
二、分户计量用户:
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 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kwh ×用热量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054×面积系数+0.142×热表用量数
退费时间:4月15日以后
退费方式:默认为转结存于用户的热账户内,可直接抵扣下一采暖季费用,用户也可携带缴费凭证、房产证和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该热力公司申请退现金。具体情况待4月中旬完成费用核算后,可关注公众号退费通知或通过服务热线咨询。
新区热力分公司直管小区均如期供暖,不存在延期供暖现象。
针对贵网友的反馈我公司高度重视,但未留下联系方式,请您看到回帖后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9618966与我们联系或在这里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一定会做好记录,积极处理,为您解决问题。谢谢您的配合,希望早日与您取得联系。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2年3月3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