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次提问的回复(见图),有几处麻烦继续解答:
1. 物业不出具的允许施工证明的原因在于消防存在安全问题,麻烦解答一下这个消防是否存在问题有谁来认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2. 小区物业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成文规定,这个需要哪些部门出台规定?市里有没有规划?进展到哪儿?
3. 上次提问的,已经有车位安装了充电桩,这个怎么安装的?后续怎么处理?
4. 物业电话回复的理由是电容不足?这个是怎么判断的?小区是直供,电容够不够是否应该由供电公司确定?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12-13 11:07:38
网友您好:
地下车库原有设计时未设计配套的充电桩,不具备安装条件,物业公司主要是负责小区的安全及服务,无法承担这个责任。物业公司咨询住建等部门,没有得到可以安装的答复。物业公司就现有已安装的充电桩将咨询相关部门,并根据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进行处理。考虑小区地下车库整体安全,地下车库暂不可安装。地下车库空间相对封闭,安装充电桩如果充电漏电短路引发火灾的扑救难度大,可能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很多小区在修建时没有将充电桩纳入规划,如果强行接入大量充电桩,可能造成用电高峰期,变压器过载导致变压器故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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