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早上8点,在芳林北路与汉屯路交叉口绕了好几圈,最后才发现芳林北路与汉屯路交叉口南100米东侧有停车位,把车停上去了,出来发现被贴单,去七一路申诉,工作人员回复说该区域停车位取消了,感应器内边浇水泥了。对此我不认可,当时我发现停车位,有停车线,有感应器。有图有真相,坑苦了我们老百姓,希望城管局领导现场去看看。有多少车不知情被罚款。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1-12-03 08:46: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芳林北路汉屯路到唐宫西路段在道路上方有禁停车标识牌。在6月下旬取消路内泊车位,同时取消了道路东侧的收费标准公示牌和车位内的地磁感应器,并且原来地面施划的白色泊车位线及白色编号也由灰色覆盖。禁停牌在芳林北路重新修通时已设置。我们在违停信息采集过程中,全程录像。路面停车位有四个明显的标志,全部符合既为正规的停车位:首先要有非常清晰的标线;第二要有编码;第三要有箭头的朝向,指示车头停放的位置;第四要有明显的标识牌,上面有停车位的管理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11月27日市停车办在此处又安装了全段禁停标志,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