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热力管道漏水,泡坏地面墙面,热力公司只同意更换漏水管道,泡坏部分不予赔偿,不予修理,由本层四户居民自掏腰包请工人维修。
大家评评理,管道漏水,仅更换漏水管道,地坪不挖,泡坏的平面地面不修理,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1-11-23 16:58: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洛阳市供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第五章 设施保护第三十二条 热经营企业对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承担管理和维护责任,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第四章 设施保护第三十二条 居民热用户室外供热设施、室内共用供热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由热经营企业负责;室内非共用供热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由热用户负责。
此处非共用供热设施产权属于用户,按《民法典》属用户自行维修范围,鉴于该部分管道处于地埋,涉及公用走廊破除恢复问题,用户可找原开发商、物业或自行破除恢复后热力公司可延伸帮忙修复管道漏点。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关注与支持。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