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妇为孟津县朝阳镇卫坡村户籍 2.已经连续多年缴纳新农合(21年新农合费用已缴纳)。 3.夫妻双方均在洛阳涧西区常住(有房产及有居住证)。4.10月25日在科大一附院早产一婴(母、婴均住院,现未满一月)5.新生儿户口已在孟津办理户口(随母亲户口)。问题如下:1.产妇住院费用能否在科大一附院办理新农合报销?2.新生儿住院费用能否在科大一附院用其母亲新农合办理报销?3.若新生儿不能用其母亲新农合报销,是否可以在涧西区为其办理21年新生儿医保进行报销?4.若不能办理21年新生儿医保报销是否要回孟津县朝阳镇卫生院为新生儿登记新农合后再至科大一附院报销?5.产妇已缴纳过22年的孟津新农合能否转为涧西区医保?6.本人在省内其他市区已经缴纳的新农合能否转为涧西区医保?7.洛阳市什么时间能升级完成且可以办理新农合登记报销?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11-15 17:02:37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立即交办医疗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1、产妇正常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在科大一附院享受医保待遇。2、新生儿应以本人名义享受医保待遇,不能随母亲享受医保待遇。3、新生儿不能在涧西区享受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4、新生儿报销,首先回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籍,凭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随后回医院以个人身份享受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5、暂不能转为涧西区医保。6、在省内其他市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能转为涧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7、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目前我市国家医保信息系统正处调试阶段,每个医院的调试进度不一样,待系统正常运行后医院会第一时间通知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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