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失地养老金政策变了让人失望。不管咋说想把自己交的6000元退了请问何时可以退?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1-10-26 09:49: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社保中心调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6日下午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不脱离实际、超越阶段。
我国在2007年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简称“新农合”),在2009年又建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为什么叫新农合和新农保,就是因为在此之前有老农合、旧农保,为什么老农合、旧农保没有运行下去,就是因为他们脱离了实际,超越了当时国家的经济和财力承受能力,没有做到量力而行,不可持续,最终被废止。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有关要求,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河南省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劳社〔2008〕19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洛政〔2010〕136号)等相关规定。上级部门制订的这些政策均为指导性框架意见。经向河南省人社厅及其他地方了解,绝大部分地区被征地农民老政策以前都没有实际运行,单就洛阳市来说,除伊滨、洛龙、高新、涧西外,其他县市区基本上只是出了个文件,从来没有实际运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依然存在。
在之后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上级相关部门对这一领域再没有出台过任何指导性意见。而全国各地探索运行的效果也不尽人意,远没有实现政策的目标。2019年5月15日,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就是在总结以前各地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的纠偏和完善,请大家正确理解省市新政策。伊滨区已经开始执行省市新政策,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直接向镇劳保所申报。至于老政策如何对接,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在研究,肯定会有一个让各方满意的解决办法,请大耐心等待。
详细情况请拨打区社保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6966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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