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点左右,我在展览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西30米处公交站旁停车约10分钟,我一直在车上,未有城管人员监督执法,离开约半小时左右收到罚款通知,我想问一下这样的管理是否合理,以前交警从未这样执法,如果这样我们在路旁短暂停留是违法的,那么对我们的生活影响太大了!这个城市也太没有人情味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10-22 15:21:25
网友您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临时停车应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我单位工作人员依法采集违停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违停告知单。诉求人如有异议,可到洛阳市城市违停治理申诉中心(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5号,大张量贩斜对面)进行陈述申辩。感谢您对洛龙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