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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12月将行驶证上爱人名字变更成我,车管所认定的是夫妻间变更登记,车牌号未变,不属于过户性质,今年保险公司飞要认定是过户,保险按新车算,车辆保险本来是跟车走的,况且车辆号码未换,登记本也显示没有转移登记,凭什么按新车算?车辆管理部门认定不是过户,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认可?
过户 车辆 认定 登记 变更 保险 新车 保险公司 未换 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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