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全城都市河畔小区内消防通道被私家车违法占用

    用户提问 2021-07-23 12:11:06

    2021年7月14日上午9:47向110举报举报全城都市河畔小区内消防通道被私家车违法占用,随后民警来通知了一位违停的车主并要求驶离,7月15日上午10:53向消防队63936801电话再次举报,来人以后说让物业画个消防通道警示线提示禁止停车,7月16日下午16:14再次向63936801举报,画完消防通道线依然有人占用,7月19日上午11:08再次向63936801举报依然没有改善,7月23日再次向63936801电话举报,总计举报四次只有一次接警员回复,消防队接警员告知我联系63119407,随后又告知我联系62230116,62230116是一位女同志接的电话她说:现在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很多很常见,他们来不及管,说消防队只能管理单位,但是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法明确表明如果个人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拒不改正应当处警告或伍佰元以下罚款,责令后拒不改正的要强制执行,请问违法行为普遍是违法的理由吗?消防法都明确规定可以责令个人整改也可以罚款而且还可以强制执行,为什么消防队来了五次长达十几天每一次都在推脱推卸责任让物业来管理,请问物业有执法权吗?消防法明文规定的下面执行的人竟然说忙不过来不管,只能通知物业,请问领导:如果按照62230116这个热线接线人说的违法行为多管理不过来就不按照法律来推脱让一个没有执法权的物业去执法,那么要消防检查有什么用?要消防法有什么用?(每次的通话记录,中间几次的通话录音都有保存,每次路过消防通道用手机拍的违法行为都有记录) [查看详情+]

    消防救援支队回复 2021-07-30 17:27:58

    您好,关于您对全城都市河畔小区存在消防隐患的反馈问题投诉,我们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立即对该举报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检查时违法发现有车辆占用消防通道,该举报不属实。执法人员核实物业管理人员7月30日的现场图片,未存在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自7月14日以来,西工区消防大队对该小区进行了4次核查,每次到现场核查都责令车主立即清理了占道的车辆,纠正了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系习惯性动态隐患,为加强该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我单位将采取下列措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1. 通过几次提醒与警告屡次不改,消防队将联合辖区办事处及派出所加强对该处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的监管,一经发现确认违法行为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程序;2.责令物业公司对该处隐患位置加装隔离桩,制作禁停提醒,提醒车主此处禁止停车通知;3.对该业主违法行为在小区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综合曝光,形成舆论压力。

    请问您说的一经发现确认违法行为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程序具体是怎么样?是强制拖离吗?如果再次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向哪里反映?有电话吗?

    lyd_Q38Rs20CYp 2021-07-31 评论0 浏览3418 编号 20210731225012824 [消防救援支队]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1-08-03 16:30:58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消防工作关注和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发现违法行为后,我大队需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非必经程序)、审查和决定、决定处罚、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上述要求:如需强制拖离,我大队需在案件办理结束后,申请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再次发现违法行为,请拨打消防安全隐患举报电话:96119。欢迎您在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后及时举报。谢谢。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