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门口,晚上8点,非主干道。上楼接个娃,回来就被贴条。我车前后四五辆,马路对面烧烤店门口一排,只有我有贴条。请问为何选择性执法?
执法不合理。一贴就是200.请问你们的批评教育执法环节丢到哪里去了?
执法不人性化。城市停车本来就是社会性问题,希望权利部门真的是为百姓解决问题,而不是增添负担!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1-06-25 17:34: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我局执法大队在治理辖区内违停车辆时,对于没有停在正规停车位和停车场的车辆依次进行治理,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将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张贴至违停车辆明显处(前挡风玻璃或驾驶员一侧车窗),拍照保存上传至系统,不存在选择性执法。 也呼吁大家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车位和停车场,不要为图自己方便,妨碍交通和他人出行,我们执法人员也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