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南大街改建回收门面房,房管局让我们无条件搬走,商户不愿意,房管局就强制商户,撬门搬东西,摘电表,断电,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转让费装修费用都这样打了水漂了,这是断我们老百姓的活路呀,好多都是夫妻店,一旦停下来一家老小就没饭吃,难道要逼我们跳楼吗?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1-06-11 10:02: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经了解,按照历史街区业态规划,老城区将对南大街沿街店面进行改造提升,引进中华老字号商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所辖公产房屋在此次改造范围内。老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所属南大街公房(营业房及临街住房)合同已到期并不再续签。3月中旬以来,我中心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对南大街需收回的房屋租赁户下发书面通知,并联合办事处、古城管委会及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每天入户动员,但商户串联,提出各种条件,不愿搬迁。目前,这些房屋租赁合同都已到期,今年以来一直拖欠房租,区房管局3月中旬天天通知,动员收房,但商户拒不配合,因工作阻力大进展缓慢,我单位会加快推进工作落实,继续督促其余租赁户尽快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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