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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伊滨区拆迁政策安置问题

    城市需要发展,需要拆迁,我们作为老百姓肯定是同意的。但国家拆迁政策是什么,伊滨区又是什么?2013年伊滨区诸葛镇第一批拆迁,已经进行人员安置。每人40平方安置面积。现在2021年了,我们村子需要安置。我找的爱人也是已经拆迁过的,当时爱人家村子拆迁我们还不认识。现在我们村子需要拆迁,政府不给安置面积,那你说的每人40平方在哪里?我们有人口为什么不给安置。你给的回复就是已经安置过不能进行安置,那以后男方娶妻谁还敢找伊滨区的。说的是发展建设。你这政策是发展吗?地方领导给个解释?

    网友998852 2021-06-07 评论8 浏览3521 编号 20210607142604743 [伊滨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1-06-07 16:52: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伊滨区《关于印发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动迁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伊滨管[2019]8号)第二条第三款相关规定:“已搬迁入住安置小区的新增人员不属于安置对象”。其妻子在结婚前已经在娘家按大龄青年安置过了,在伊滨区范围内一个人不能重复安置,所以和其结婚后不能再安置,但不影响其本人和孩子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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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因为40平安置就能不敢娶?这话也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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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看清楚再评论,你们说的离婚安置,那就没意思了。我说的是女孩还在娘家就安置了,现在结婚到这边,是我家的户口,为什么不给安置。难道以后伊滨区的男孩只能娶别处的,不能娶伊滨区的女孩吗?这样的政策难道是有利的吗?你们说的离婚率跟这个好像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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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你说的还是有点道理的,女孩在娃娃时期就已经安置过,。那么成人后就没有了安置权利,以后谁还敢娶?

    +1 +1 回复

  • 只能安置1次,要'是能重复安置,那离婚率会变得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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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妻子已经享受过安置了,别人都是享受一次,她却想享受两次,那是不是对别人不公平?她如果还能享受安置,那伊滨区以后岂不是乱套了:人人都离婚,然后户口迁回娘家,然后复婚户口再迁回来,再安置四十平,然后无限循环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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