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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铁门镇芦院村办理失地保障真难

    关于芦院村失地保障一事,从今年3月份到现在我们己多次向多部门反映,多次协调都是调查、洛实、研究、上报,不知道要到啥时候能研究好。

    今天上午在镇政府商谈又无结果,最后答复是镇政府单独说了不算,需要土地、公安、社会保障局共同商议决策,关于这事从征地就提出,现在失地专用资金已早到3个月了,我们县委还沒有开协调会研究一下执行方案吗?希望县委主管部门领导看到后妥善解决,和以上几个部门勾通协助镇政府来解芦院村全体失地群众的后期生活问题。

    网友990921 2021-06-04 评论0 浏览2806 编号 20210604160931613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1-06-04 18:18:5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铁门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310国道二期是省重点工程项目,于2020年开始施工,涉及芦院社区占地赔偿问题,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铁门镇芦院村地价为67.5万元/公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此次征地补偿标准按此执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已足额兑付给群众。被征地群众参加基本保险问题,铁门镇政府已积极协调县交通局、自然资源局进行落实。目前,已就310国道二期占地涉及的被征地群众参加基本保险问题进行上报,待省自然资源部门批复后,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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