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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地铁乘客带充电宝的问题

    今天在谷水站,带了两个充电宝 一个罗马仕 一个共享充电宝 总共30000mah 工作人员说第一次警告下次不能带这么大 另一个工作人员说 不能带 望有关部门明确一下

    网友998406 2021-06-04 评论6 浏览4618 编号 20210604152150779 [轨道集团]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轨道集团 2021-06-09 09:02:28

乘客:
您好!感谢您对洛阳市轨道交通的关心与支持。
首先感谢您对洛阳市轨道交通的关注,根据《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要求乘客随身携带充电宝累计不超过2个(含),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0000mAH。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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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2021年3月10日,洛阳市公安局和洛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了“洛阳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其中第二条乘坐城市轨道交通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中(一)锂电池:锂电池(充电宝),需随身携带,每人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0000mAH。需标识完整,清晰,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WH。多读书多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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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三轮车和残疾人车用的锂电池,比这大多了,地铁都让上,你这点容量算什么?

    +1 +1 回复

  • 该说不说,三万容量的充电宝,违规了。换个城市可能就不让你进站了

    +1 +1 回复

  • 最好不要超2万毫安

    +1 +1 回复

  • 单人携带总计不得超过20000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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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确规定是可以带两个2W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带一个4W宝,可以带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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