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涧西牡丹路,因为急于上厕所,本想停在车位,但是转了一圈,路边车位都被占了,迫于无奈车停路边,前往厕所小解,出来后看见城管正在贴罚单,立即向其说明情况,但是涧西城管说:“单子出来了,就不能撤”。以前听说洛阳纸贵,现在洛阳尿也贵了,一泡尿200元。
2、针对这件事,按理停车应该停车位,但是,路边车位已经停满了车,临时停一个车上厕所,此种情况,根据法律可以批评教育或者处于20-200元罚款,顶格处罚200元,法理何在???
3、因为一年的疫情,老百姓口袋又扁了许多,今年经济稍好,但是老百姓口袋还是不充裕,不敢消费,洛阳市政府为了促进消费,提振繁荣市场经济,旅游年票降价到45元,向市民发放2000万消费卷,但是洛阳市城管局罚单贴的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如此使得本就干扁的钱袋子,更加不敢消费啦。
4、收集洛阳有关部门在媒体公布的车位和车辆信息,洛阳70%的汽车没合法车位,按理说都是违法停车,随时可能被处罚,如此情景,身为洛阳市民有何幸福感可言???
5、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不增加车位,不人性化执法,想通过秦王一样的暴政管理停车,终究是不能持续的。
6、最后希望洛阳城市管理局认真倾听,不要搞复制粘贴的方式答复老百姓的询问。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1-05-12 17:43: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在其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您的车辆违停事实存在,牡丹路设有全段禁停标志,临时停车是指车辆在非禁停路段,在驾驶人不离开车辆的情况下靠路边临时停车,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过程中对违停车辆均进行牌照并保存录像证据。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六)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百元罚款。所以目前罚款金额继续遵循以往的二百元。处罚金额不能随意更改,更加体现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公平性。我局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人性化执法,针对占压盲道、绿地、绿化带、乐道等行为严格管理。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也呼吁大家规范停车,停在正规的车位和停车场,不要为图自己方便,妨碍交通和他人出行,我们执法人员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涧西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