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1-05-18 18:04:58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了解情况,依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辖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责任主体,统一领导和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遏制私搭乱建的巡查、处置等工作。我局对违法乱建不具备界定职能,需区规划部门下发相关通知至相关责任单位,如相关责任管理部门需对违建进行拆除,我局可全力配合。
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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