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05-08 13:49:4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洛管委会〔2020〕3号):“未使用(包含提取和贷款,下同)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额度最低按15万元核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额度最低按10万元核定。” 贴息贷款总额度=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商业银行审批的贷款额度。公积金中心依照我市现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关政策计算贷款额度;商业银行依照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关政策计算贷款额度。具体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关政策,请您到市民之家5楼咨询相关贴息贷款办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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