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1-05-07 15:25:45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涧西区卫生健康委调查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健委
接到市卫生健康委网上诉求事项交办单后,涧西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立即对投诉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和湖北路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联系。现将该事项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儿童入托前应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工作人员联系诉求人,诉求人解释当日是她老公带孩子进行的体检,事后她和老公再次核实了体检情况,对体检过程已知晓。湖北路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规定的入托体检项目进行了告知并检查。实施细则规定入托不检查乙肝五项,我辖区幼儿园均会对体检项目进行告知,但该所幼儿园为高新区幼儿园,因家长坚持幼儿园要求入托要查乙肝五项,故又对其进行了乙肝五项的检查。根据体检情况,医生建议查微量元素和D3,并对家长进行了告知,家长同意后进行了检查。工作人员向诉求人进行了解释,诉求人表示已了解了当时体检情况,对情况表示理解,对诉求事项处理表示满意。
涧西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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