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洛阳市有关部门统计,2019年12月底洛阳市汽车保有量约121万,2020年全市停车位总规模达到54.28万,住宅小区外停车场20万个泊位,路边停车位1.2万个,路内停车位5.17万个。
2、住宅小区外停车场车位都是形式主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根本不实用,现实情况也是几乎空置。
3、按此计算,汽车和车位比约7:1,约70%车辆没有停在车位,属于违法停车。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5-13 09:52:31
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我局执法人员依法采集违停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违停告知单。路内泊位由洛阳城市停车管理运营公司报请辖区交警大队同意后设置、管理,您可以将道路状况及时报至辖区交警大队申请予以调整。凝碧南街周边的城市停车场在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西200米,您可以将车停在城市停车场。作为车主,我们可以做的就是严格遵守交通条例,共同维护好城市停车秩序,为城市交通做出应有的贡献。感谢您对洛阳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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