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号早上,车在伊洛路与瀛洲东路交叉口西边的非机动车道上停着且紧靠路边,不存在堵路和影响交通的情况,贴了违停罚单。在恒昌家园东门瀛洲东路上,南门站前西路上,车都要停到马路中央去了,从没见过有城管去管理贴单。不一视同仁,即使选择性执法也得有个缓急轻重,堵路了没见管,不紧要的地方贴的挺勤,城市治理不是考虑民生、民情,解百姓之急的嘛。。同时,开具的违停罚单也是随意,没事实依据,罚单的违停地点是洛龙区龙和西街9号,而我的车也从没在哪里停过,作为一个具有法律效应的行政处罚单,就这样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是不是有点儿戏了。望城管局的领导们,能够肩负责任,成为一个能让百姓满意的单位。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5-11 10:10:57
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我局执法人员依法采集违停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违停告知单。自城管局与交警交接后,洛龙区城管局对恒昌家园小区门口道路进行了违停常态化治理,并不存在选择性执法,接到诉求后我局再次安排执法人员对投诉小区恒昌家园门口道路进行巡查,并对违停车辆进行了治理,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位置的日常巡查力度,不断规范停车秩序。对于您提出的违停地点不准确的问题,我们会向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反馈,如果您有异议,可以到洛阳市综合执法局(龙门大道与滨河南路向西100米安乐村阳光小区内322室)提出申诉。作为车主,我们可以做的就是严格遵守交通条例,共同维护好城市停车秩序,为城市交通做出应有的贡献。感谢您对洛阳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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