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 狂犬病 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届时,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
请问在洛阳如再遇到遛狗不牵绳的人,如报警,他们会有什么惩罚措施?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1-04-25 10:18:29
网友你好,按照“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遛狗不束犬链,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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