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1-04-15 16:22:40
网友你好:
目前我市除高铁站等处外,其余停车场(点)收费标准为: 7时—23时小型汽车每次3元,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计费。新能源车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请对照上述标准,如停车场未按规定收取费用,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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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m23clo39...
2021-05-11 19:46:32
润峰广场的停车费就是涨价到5元了,门口贴的是发改委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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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8998
2021-04-19 10:37:11
楼下的回复不对。发改委又在2019年发文取消了自主定价。必须按政府定价。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关于您提出的停车收费标准应按照小型车辆3元/次、中型车辆5元/次、大型车辆8元/次,过夜不分车型10元/次,停车30分钟内免费,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目前社会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全部按照上述价格执行。
再次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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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965518
2021-04-17 09:35:03
个人认为,市发改委回复不妥。2000年国家发改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价。2018年修订原则是减少政府定价行为,使市场充分起到价格调节作用。我市政策制定部门如此解读政策,执法部门工作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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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9694
2021-04-15 15:17:19
仔细看看是不是出场时间23点后,正常按过夜10元新能源半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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