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洛阳银行开设了一个账户,有半年多的时间没有进行过操作,前不久因向该账户转账时发现账户被冻结了。去柜台处理时被告知:被进入“不动户”了,半年以上没有动作,就会进入不动户,所谓“动作”,必须是户主主动操作的资金进出才行。但是经查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56条规定: 第五十六条 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请问:个人账户列入:不动户:是怎样规定的呢?
回复部门:中原银行 2021-03-11 10:22:47
您好,根据银发【2016】261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同时,2016年第17期《支付结算工作简报》对上述规定中的交易记录一词做出了解释,即交易记录是指客户主动发起的资金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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