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8日到瀍河燃气公司申请安装燃气,答复3100元,那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怎么解释。
3月1日起,供水、用电、供暖等方面的这些费用无需再缴纳。伤及到部门利益,燃气公司看来不讲法了。
回复部门:新奥华油燃气公司 2021-03-09 09:55: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就您咨询的天然气入户缴纳费用的问题,有以下两点请您须知:1、根据规定“由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的市政管网、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外的管网,燃气企业自用的储气设施,以及其他与配气业务相关的设备设施等,由燃气企业承担。燃气企业不得收取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不得收取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不收取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的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我公司始终严格执行规定,未对燃气用户收取以上费用。2、用户户内燃气安装属于建筑区划红线内的燃气工程安装业务,我公司按照“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标准进行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价,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燃气用户签订燃气工程安装合同,燃气用户向燃气公司支付燃气工程安装费,由燃气公司进行施工,且建筑区划红线内的燃气设施产权属于燃气用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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