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64岁于今年2月在河科大一附院住院
诊断为:高血压2级、急性脑梗塞、缺血性脑血管病、脑动脉硬化等
需要长期服药控制
请问是否可以办理慢性病门诊、属于范畴内吗?
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或者可以把负责人的电话发于我。
感谢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1-03-09 13:57: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咨询有关于办理慢性病门诊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严格执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洛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的通知》(洛人社[2012]115号)的相关规定,高血压病Ⅲ期及糖尿病并发症(仅指并发:眼底视网膜病变、肾脏病变、周围神经病变和皮肤病变)纳入了我市特殊疾病门诊范围。咨询电话69933586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