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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特殊门诊办理,信息告知模糊,老人跑多地方才办理

    我岳父因为糖尿病并发症严重住院,出院后想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在市中心医院医保窗口询问时,告知按照柜台面张贴的《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门诊集中认定病种及程序》办理即可,程序上只说了三家医院(东方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科大二附院医保办)可以受理。老人先去了新区三院,告知该院只能办理支架手术后的特殊门诊,老人又去了东方医院,被告知该院不能办理,写了一个条,说新区关林附近医院可以办理,于是老人又折腾回新区,方才找到新区医院受理报名。

    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报名事情,因为告知信息的不准确,让老人在洛阳市多家医院辗转。请问贵局,可否将上述信息对病人、老人告知准确,免受辗转奔波之苦?!

    王新明 2021-02-09 评论0 浏览1115 编号 20210209084101403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1-02-18 13:54: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特殊疾病办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糖尿病并发症为集中认定病种,申报和认定工作在第三人民医院(原铁路医院)、科大二附院(原四院)、第一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科大二附院洛龙医院、东方医院等六家医院就近就便办理,根据您反应的情况将加强特殊门诊政策进一步宣传。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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