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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广海佳苑物业代收电费时,不按照供电公司收费标准执行,私自制定收费标准。物业所给收费标准,既不是供电公司的标准,也不是上级行政部门的标准。物业承认自己的收费标准不和理,以之前一直执行此不和理标准为理由,拒绝执行合规标准。
标准 收费 物业 广海 佳苑 伊滨区 电费 供电 制定 执行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1-01-29 15:36:43
广海明珠佳苑小区位于伊滨区开元大道东段与提驾庄街交会处,该小区目前尚未全面建成,供电方式仍为临时商业用电,综合电价为0.64元每度,物业公司面向居民代收的标准为0.56元每度,超出的电费由开发公司进行补贴,但超过200度电部分按照0.64元每度的标准进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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