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单位回答的,得天置业有限公司委托金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物业服务。
那么问题来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贵单位是如何处理的?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2-01 09:38:25
网友您好:
经查,涉及 2018 年前,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是由市房产管理中心管理,该小区于2008年交付使用,该小区前期物业招标工作是依据2003年《前期物业招标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级相关部门监管不在我区管理范畴,诉求人可通过市级主管部门予以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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