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耀城收取了售房全款却不给承购人签订合同,而且认购单上还写到不签合同是承购人违约,除了收违约金外,还可以将房子卖给他人。并且谎称承购人在签约前已经认真阅读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可笑的是说他们的销售人员说的话不算数。这个商品房认购单用心良苦,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承购人。他们可以任意宣传而不负任何责任,因为他们注明销售人员的讲解以及宣传单等等都不构成要约。甚至收到全款不给发票,只给收据。如此做法是否合法合规?谁来监督?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01-20 09:36:4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尽快为您开具购房发票。我中心工作人员也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合同签约。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1年1月19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