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1-01-18 09:54:11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宜阳县灵山莲花温泉休闲旅游区,位于宜阳县锦屏镇灵山村,是洛阳灵山国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诚公司)于2015年开发运营的旅游项目;国诚公司为促销,自2019年9月年开展宣传,内容大致为“缴纳300元可办理温泉使用年卡,激活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不限次数体验温泉项目”,促销期间,大致办理温泉年卡约2000张;但由于年初新冠疫情原因,国诚公司于2020年1月24日将灵山莲花温泉关闭,并停止了年卡的一切销售。 2020年5月26日,国诚公司在该公司公众号上发布了温泉预计开业时间(2020年9月);但因资金出现问题,在开业准备工作进行时不能继续投资经营,国诚公司于2020年8月31与洛阳圣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公司)签订了《委托开发经营管理协议书》,协议注明“自签订之日起,灵山莲花温泉旅游项目管理及收益权归圣泉公司所有”;协议签订后,莲花温泉旅游项目经圣泉公司投资整理,于2020年9月25日恢复开放经营。 自开业起,圣泉公司在未取得任何效益的情况下就面临办理“2020年灵山莲花温泉年卡”用户的使用问题;虽该年卡促销活动与圣泉公司经营思路相违背,且该年卡的销售与圣泉公司无任何关系,但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维持宜阳旅游市场稳定,经有关部门协调,圣泉公司仍然承担了“2020年灵山莲花温泉年卡”办理用户的运营费用,保证办卡用户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使用;自2020年9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圣泉公司运营莲花温泉项目共免费接待年卡用户2万人次以上,累计经营亏损90万元以上。针对此次群体性投诉事件,我局多次与莲花温泉现经营单位圣泉公司进行协调,但该公司明确表示没有能力继续负担国诚公司所发行年卡延期使用的问题。 因多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我局建议消费者针对发卡单位“洛阳灵山国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经营单位“洛阳圣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年卡使用相关问题。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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