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0-12-18 18:10:28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张女士是想为其外孙女咨询低保政策。2020年5月9日《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民文〔2020〕83号)规定: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自5月9日起原《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2〕327号)文件被废止,不再做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我市重度残疾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依据《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及审核审批办法的通知》(洛民〔2018〕12号)执行。据了解,其外孙女的妈妈名下有车,洛龙区民政局认定其外孙女不符合城市低保认定条件。洛龙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已向诉求人张女士进行了政策解释工作,该户对取消低保无异议。诉求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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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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