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是市职工医保,换重病,符合大病医疗二次报销范围内,与2019年,8月30左右去行署路中国人寿分公司二次报销大病,资料提交上去,也已经审核通过,发票累计实付金额在12000多,工作人员告知报销比例好像是50%左右,4个月后打钱,但是前几天收到打款为2300多元,按照比例18%左右,本人恨疑惑,报销比例如果按照实付50%来算的话最低也是6000元左右吧,那这个18%的比例是怎么得来的,请人寿解答
回复部门:人寿保险公司 2020-12-22 15:08:05
经与家属电话联系后,询问其诉求问题,同时将本次涉及的职工大额二次补助政策给与其详细讲解。按照《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2〕100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实行分段计算累加补助,本次理赔按政府规定的政策执行,合理合规。该问题已经对客户家属进行沟通解释,其家属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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