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本人住在老城区顺峰状元府邸小区二期,小区地下车位充足,可租可售,由于不经常在家居住,没有购买和租赁小区车位。今年供暖后,偶尔回小区居住,晚上小区停车一晚缴费10元(之前4元,上半年涨价一次),也算比较方便。但前天,小区开发商单方面发告知,要对没有出售的车位加装地锁,物业向小区业主告知没有租、买车位的业主以后不允许进入小区,这样合法吗?合理吗?爱车停车库,业主交钱不行吗?没有车位的业主就不是业主了吗?
车位 小区 业主 老城区 顺峰 府邸 状元 告知 合法 可租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0-11-25 14:43: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物业办进行办理。经了解,该小区地下车位属于有产权车位,开发建设单位已售出部分车位,剩余一部分,业主可以向开发建设单位购买或者租赁,开发建设单位将未售出或租赁的车位安装地锁,致使临时车辆无位可停,未售出或租赁的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有处置属于自己车位的职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0
网友476706 2020-11-28 20:52:52
业主不买车位小区就不让进了吗?
顶+1 踩+1 回复
网友84174 2020-11-25 14:35:47
仔细看看你发的图吧,开发商自有的车位,物业非要拿来当临时车位用,物业还能多收点钱!物业好算计啊!还把矛盾退给业主,真无语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