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泰公租房物业以交暖气费住户不够比例,公然将全楼停暖!希望有人来管管!
请问:
1.物业所谓的交费比例依据是什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交费群众是按照足额交的费用,停暖期间的费用,按照什么方式退赔?
3.已交费群众既然足额交了费用,就是和物业形成了合同,物业野蛮停暖就是违反合同,应该承担责任!
4.取暖事关民生大事,物业的野蛮行径应该有人管,否则,影响会越来越大!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0-11-23 16:30:3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现回复如下:收到诉求信息后,区领导第一时间要求区行业主管部门约见安厦置业及安嘉物业负责人,协调处理该事项。区住建局和区房管中心及时约见安厦置业何总及安嘉物业赵经理,协调解决博泰公租房供暖事宜。目前已于当日(11月23日)晚上8:00多恢复供暖。 同时对博泰供暖情况给大家一个解释:保障房供暖不在城市集中供暖系统,是安嘉物业提供的热源(地源热泵),缴费率低直接影响其经营状况,这也是造成该企业不愿亏损供热而停暖的原因,在此也温馨提示大家按时缴费,自觉自愿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创造和谐的生活氛围。期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吉利区110联动办
2020年12月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