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消息称2019年缴纳的新农合费用,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使用,就要全部归零,是真的吗?
2.如果上述消息是假的,以2019年每人250元为例,这250元都到了哪里?划入个人账户或家庭账户多少?
3.新农合只能在当地的乡镇卫生所或村医务室买药用,连县城都不能用,更不不要提洛阳了,这也是政府法律条文规定的吗?
4.去当地的乡镇卫生所买药,150块钱的药,新农合最多只能用50元,另外的100元必须自掏腰包,这一条又是哪一个政府文件里面规定的?
请权威部门解答!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0-11-27 17:33:06
关于“洛宁县新农合使用咨询”问题的回复:
一、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实行)(洛医保﹝2019﹞49号)》文件第一章第五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原个人(家庭)账户结余资金不清零,用完为止。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每年个人缴费只是一小部分,政府补贴一大部分,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250元,各级财政补贴达到了500元。《国家医保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将在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实行)(洛医保﹝2019﹞49号)》文件规定“2020年1月1日起统一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一个保障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60元,个人(家庭)账户余额可冲抵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取消个人(家庭)账户是为了避免医保基金过度沉淀和基金滥用。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同时增加了门诊统筹,参保居民的利益并没有被削减。
三、洛医保﹝2019﹞49号文件第五章第十六条明确指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门诊患者一般都是多发病和常见病,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条件基本可满足门诊就诊需求。
四、目前医疗保险各地执行的都是国家统一药品目录,且按分类进行管理。药品目录分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种,其中甲类药品是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范销围的药品,乙类是部分可进入医保报销围范的药品,丙类是需要由人个自费的药品,由此可见,患者到乡镇卫生院买药,处方费用显示为150元,但处方里如果含有乙类和丙类药品,那医保就不会全额报销了。
洛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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