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停车管理,自九月份由弘义集团崇弘停车公司统一管理后,采取智能化管理,统一了收费标准,避免了乱收费现象,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近期有不少网友反映,路边停车位夜里也收10元停车费,很不合理,因为路边停车位本身就是公共资源,停车公司也没什么大的投入,白天每次3元,百姓都能接受,夜里停车基本都是附近居民,白天上班,夜里回到家门口,还要再掏10元停车钱,感觉难以接受。
另外,过去不该停车的地方,也都划上了停车位,几乎所有的道路边上都划上了停车位,不管需不需要,统统划上了停车位,这有尽情敛财的嫌疑。比如说市政府正对面、开元湖北面的慢车道,去年取消了停车位,交警还在这里贴单,而现在又全部划上了停车位,目的就是为了收钱吗。还有一些背街道路,人员并不密集的地方也划上了停车位。
按照洛阳市停车收费标准,过夜收费10元,应该是针对正规的、有场地、有投资、有设备、有人管理的停车场,收10元是应该的。但路边车位夜里也收10元,百姓很难接受。从而出现了,夜里停车位空闲,没人停,停到没有停车位的地方,天亮了在挪车现象,实际这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因此建议:
一是城管局(监管单位)及崇弘停车公司,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停车位,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和小区外围,多规划些停车位。一些背街小道、人员不密集的道路少划或不划停车位。
二是要合理调整收费标准,路边车位夜里免费停放,因为夜里你们也没人管理,再者夜里停车的基本都是附近小区居民,从为居民群众服务宗旨出发,应该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退一步说,既是收费,也按白天收费标准,统一3元为好。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0-11-23 17:39:05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自今年9月份起,我市停车资源特许经营企业—洛阳崇弘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了智慧化改造,并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18〕2号)规定标准收费管理。道路属于公共资源,路内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的一部分, 停车收费是政府收取的公共停车资源占用费,收取的费用用于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和停车资源维护,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目前,崇弘公司已投资12亿元建设公共停车场41个。为缓解停车难问题,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崇弘公司、各区政府组织施划路内停车泊位28000余个,智慧化改造15000余个,仅对智慧化改造的路内泊位进行收费管理。针对夜间停车收费较高的问题,我市将研究制定差别化收费政策,对现行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在新的政策出台前,路内停车泊位夜间暂不收费。对于老旧小区无法停车的,将综合考虑周边道路情况,设置夜间限时免费停车泊位。
市容秩序科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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