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长春交巡大队的工作人员,怎么才算按规定停车?陕北一路,路边贴单,是堵塞交通了,但你们设置禁停标志了吗?停到路肩上,没有占压盲道还贴单,你们依据什么?难道要停到收费停车位才不贴单?给个说法吧,违反谁的规定?再问一下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拍照,并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吗?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明令禁止的!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11-24 09:09:00
网友您好!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能停车的。请您到正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停放您的车辆。
二、根据《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 勤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的带领或者监督下承担下列辅助工作:
(一)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平常我们在路上遇见单独粘贴违停告知单的辅警,是在民警带领、指导下分头执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帮助民警采集违法证据并张贴违停告知单。
同时辅警张贴的为违法停车告知单,并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为了告知驾驶员,车辆违法停车,需要到交警部门处理。辅警的取证材料要经过民警的审核通过并符合条件才可以作为处罚证据使用,由民警来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若您对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可到开元大道通济街交叉口,洛阳市交警支队至一楼大厅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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