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4号下午我和家人去嵩县沙坡村游玩,掏了二十元坐的七彩滑道,结果他们的速度太快。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已经快到平台头朝下翻下去了,当场脖子都抬不起来,右手也擦破很大面积,结果老板把我送医院到现在不再照面,药费已经拖欠。想问下有关部门他这安全措施不到位都允许开业吗?我这个事情应该哪个部门负责?
回复部门:嵩县 2020-11-24 19:10:54
网友您好:
游玩中受伤,经营者需要承担安保义务的赔偿责任,若不赔偿,可整理相关材料到法院起诉。滑道本身安全问题,资质问题,我方需通知相应单位前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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