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10月29日上午,我母亲骑二轮电动车到东方医院取药,由于现在疫情防控原因,东方医院北门禁止人员进入,进院人员只能从长安路西门今日院内。东方医院西门门口辅导因为刚施工完毕不久,辅导两侧均挺满电动车、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但都有序摆放,且有收费人员进行管理,我母亲将车停放于辅道南侧、门口西侧位置,且已告知收费人员,在得到许可后进入院内,仅仅半个小时取药时间后,发现电动车竟然被“盗”了。。询问现场收费人员未果,随后报警,警察出警走访发现竟是被我们城管大哥拖走了,而且只拖走了9辆二轮电动车,我们的车刚好在这其中,随后我们急忙赶到涧西区城管局,针对现场的回复有一下几个问题恳请答疑解惑:
1、长安路东方医院西门口两侧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是否合规合法?有据可依?
2、如果收费合理合法,那么地上为何没有划线划片?
3、如果收费合理合法,为何还有你们城管大哥还要来拖车呢?
4、如果因为影响市容,拖车我们可以理解,毕竟是我们违规停车在先,那么辅导两侧几十辆车为何只拖了区区9辆呢?拖个车还要区别对待吗?
5、到城管局办公室处理违章停车,被告知车已被拖到某停车场,且拖车人员没有留下拖车时的任何影像资料,需要我们自己跑到停车场找车拍照,是否合理?
6、最后一个就是涉及到时限问题,当天将资料准备齐全却被告知暂无法交罚款取车,得等到5天后才可以,那么这个时限是谁定的呢?是否合理合规?
以上6个问题,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真回复。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10-30 15:13: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市局规定统一指示对辖区内非机动车停放进行专项整治,目的是为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道路通行。道路两侧根据实地情况规划非机动车停车线,依据规定停放在停车线内的车辆将不会被拖移。被拖移车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动车发票或居住证明至城管局处理室根据规定接受处理,避免存在错领情况出现。感谢你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涧西区城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