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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路边机动车位长期被商家电动三轮车占用

    交警大队为了方便机动车临时停车,十一前特在龙‘门大道东太康东路两边慢车道上规划了机动车位,深受车主欢迎。但路两边的部分电动车商家将其电动车长期停放在机动车位上(人行道上也停满了电动车),使惠民便民的好事大打折扣,敬请处理。

    lyd_3838n00r1822r 2020-10-28 评论0 浏览1565 编号 20201028200434932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11-02 09:02: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管理部门统筹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城市区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公安部门无权管理停车泊位,若您有什么疑问,可向市城管局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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