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及产假期间社保由谁负责缴纳?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0-10-28 17:03:40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生育津贴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待遇。
女职工生育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规定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2.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
5.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社保缴纳问题可咨询社保中心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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